2016年11月14日下午2点,学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龙泉校区召开,基本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张先庚教授、江涛书记等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建顾问、基建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应邀出席。
会议由常务副组长赵斌主持,先后听取了秦洪江处长就3号、4号学生宿舍和1号学生公寓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情况汇报;审定了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工期、隐蔽工程验收、项目经理在岗管理、竣工资料移交、安全责任划分、主材价格调整、施工人员的管理、履约担保等主要条款内容。基建顾问张承远书记充分肯定了整个招标工作严格按法律程序工作,注重工作细节,赞扬了基建管理人员将施工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约定在合同中,很好地保护了学院的利益;提醒大家“低价中标”、“工期极度紧张”加剧了对施工管理的难度等指导性发言。
江书记指出基本建设是我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目前的成绩离不开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同时肯定了基本建设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对阶段性问题、工作推动的必要性;对于基本建设工作压力大、风险高的特点需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对重大情况根据学院规定及时向院长办公会或学院党委会汇报,按规矩、按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随时保证自己的廉洁性。再次强调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的变化,由以前的监督转变为“监督的监督”,管理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保证工作的推动,同时也要兼顾监督的责任。
最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张先庚教授总结讲话,再次强调了基本建设对我院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性,要求基本建设领导小组的成员尽快适应该项工作,强调按规章制度办事,积极高效的做好各自的工作,在维护学院利益的同时保证自我的廉洁性方可保护好自己。每一位成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宣传基建工作,建言献策,引导学院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对待基本建设工作,以精诚团结、相互理解、通力配合、大力支持的精神共同为学院发展献力。